2019年9月,財務行動特別組織(特別組織)發佈中國香港的相互評核報告,其中,報告指出有需要按貴重金屬及寶石交易商在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方面的風險,檢討其在相關方面的責任和規管。就特別組織建議加強對貴金屬及寶石業的規管,2022年6月24日,香港政府刊憲《2022年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修訂)條例草案》,提出向同為指定非金融企業及行業之一的貴重金屬及寶石業,建立兩級註冊制度,並受海關關長規管,於2023年1月1日生效,同時當日起計的270日為過渡期供相關人士進行註冊。
業務對象 Service Object
在香港經營貴金屬及寶石業務的定義:
1. 在採礦作業中生產貴重金屬或寶石的人士
2. 中介買家及經紀
3. 寶石切割、打磨及貴重金屬提煉技工
4. 使用貴重金屬和寶石的珠寶製造商
5. 向公眾售賣的零售商、以及二手和廢料市場的買家和賣家
服務項目 Service Items
1. 提供年度合規服務
2. 審查和評估合適人選
3. 度身制定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的政策制定實施及操作的表格模板
4. 可靠的打擊洗錢軟件介紹
5. 獨立審計報告
版權©2024 Pebbles Commercial -保留所有權利